全国热线电话 13058071591

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奖励政策(办理指南)

发布:2021-10-15 17:54,更新:2023-11-04 00:00

王启文:推动深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试点|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奖励政策

在今年5月份,深圳市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王启文领衔提交《关于推动深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先行先试试点上市的建议》,提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发现、培育和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议深圳有关部门加大与证券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推动深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先行先试试点上市,以期通过创业投资进一步带动深圳的技术创新、创新发展,打造深圳国际创业投资中心。

那么,在深圳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腾博邱先生带大家了解一下:

在深圳市注册设立,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下述相关支持政策: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及其运营的股权投资企业均在深圳注册设立。

2.股权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出资货币形式。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超过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应不超过200人。


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且注册在深圳的股权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以公司制形式:新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以合伙制形式:设立、运营规范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规模奖励:实际募集资金达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但Zui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可参照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企业形成地方财力之日起计算,前2年按照企业形成地方财力的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企业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

详情及其他疑问请联系本网页右上角号码(微 信同号),或扫描网页左侧二维码添加微 信。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栋18层1805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谭小姐
  • 手机:13058071591
  • 微信:13058071591
  • QQ:3445450031
  • Email:3445450031@qq.com